支票的英文金額該如何寫?

From Joey   (24-04-2016)

好多人爭拗呢個問題!寫支票:如果前面有:United States Dollars 字眼

  •    咁我地填寫英文金額時係唔係可以省去 dollars 呢?
    United State Dollars :  One hundred thirty two (dollars) and
    sixty cents
    某些人批評人話唔專業,多餘做法!     ( 指加上 dollars 字 )
  •  Cents 係 and 後面定係 (亳分位) 後面呢?
    One hundred forty three and cents fifty only.
    One hundred forty three and fifty cents only.

前面定後面?爭拗不停!又某專業人士話按照專業寫法,cents
一定係 and 後面,如果唔係文法根本不可以行??
又人話cents係後面先正確!

Joey, 妳這麼熱衷於學習英語,實在十分可喜! 我的分析如下:

 既然有 United States/ Hong Kong Dollars 字眼印在支票上,按理
應該可以省去 dollar 如下:
United State Dollars :   One hundred thirty two and sixty cents.

不過,最後寫着 cents 但郤省去 dollars ,這樣做不夠清晰,亦不
一致。英語世界非常重視一致性(consistency ),不可忽略!

依照這種思路,寫法應該是這樣了:
United State Dollars :
One hundred thirty two dollars and sixty cents

這樣子寫,文法是對了(xx dollars yy cents),亦夠貫徹始終了,
但支票上明明已經寫着 United States/Hong Kong Dollars,又再重
複 dollars 這字,又真是很多餘吧?

我的看法如下:支票上印出來的,是提示發票人應該如何寫;
但看金額的人是沒有責任一定要先看完這個提示的!

別忘記,支票的樣式有很多種,處理支票的小小打工仔打工女每天
也不知要看多少張/款支票。

所以,發支票的人應該體諒或方便讀支票的人,寫出絕不含糊的
文字!既要寫dollar,亦要寫cents:
One hundred thirty-two dollars and sixty cents.

這樣做,也對發票人有利,誰希望自己發的票因為不清楚而被延誤
甚或要重發?實務上,發大量支票的會計人員,經常會採用壓碼機
印出大號字體,避免寫英文。

我二十多年前任職銀行之時,內部訓練教的寫法是 cents 緊隨 and
(e.g. One hundred forty three and cents fifty only.)
而自小家父亦是這樣教的(當時他任職英資洋行,偶然要代收支票)

七八十年代的英資會計部及銀行非常嚴謹,既有這樣指示的,一定
是慣常做法(common practice)。因此,這種寫法絶對根深柢固!

結案陳詞:

  •  任何語言,無論書面抑或口語,首要任務是為溝通。因此,
    再合文法(語法)的表達方式,仍要接受最現實的考驗──
    使用者是否接受?
  •  即使語法對了,大部份人也接受了,但總有些人學不了,用
    錯了。又或者喜歡以另一種方式表達,以示有個性、有創新,
    甚或標奇立異,為求出位 ── 演藝界、傳媒、作家、異見者、
    DJ等等都是推動者。
    故此,同一時間,常有不同的表達方式,其內容只有創作人
    的圈子或擁戴者(粉絲)才能心領神會,這一切,往往是創
    作人的真正目的──例如:中國女排用手勢表示用某一戰術。
  •  故此,現有的價值觀、概念等等,時刻備受挑戰,被重新解
    讀以及定位。有些一迅即逝,有些取代了原來的,有些是要
    為某種思潮創造地位,搶地盤。情況是恆常地在變動中的,
    從未休止。
  •  新概念不住擁現,傳統的又未必同意,於是又出來重申原意。
    例如,每隔一段時間便有老師出來澄清某些字的讀音及原本的
    解釋。
  •  至此,我相信妳明白,為甚麼我曾說過考語文公開試一定要
    看為該考試而編寫的書,因為只有編者才知道那些是考試當局
    接受的[正確用法]

建議:

  •  考試作答時要按發證當局的尺度。
  •  雖然有些無奈,但亦要入鄉隨俗,職場上,要按機構接受的
    表達方式,有機會 再提出另類看法。
  •  畢竟,網上的各種說法,搬再多的理據也好,訴諸權威也好,
    仍是各說各的,彼此也不能說服對方!
    難道考試<肥佬>可以用某網民曾說過的作為抗辯理據嗎?

希望以上的可以幫助妳在掌握英語的路上少些困惑。

John Cheung